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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鼓励大户家庭农场开网店

    2018-01-12 16:21:34    浏览:0    点赞:0

    原标题:扬州扶持农业电商 鼓励大户家庭农场开网店

    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扬州出台《关于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每年设立农业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构建“县域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商运营服务网络。

    发展目标:2020年底交易额超80亿元

    意见指出,扬州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将与“一村一品一店”发展工作相结合,建立完善农业电商平台,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构建“县域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村服务点”三级电商运营服务网络。

    到2020年底,全市农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80亿元以上、新认定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00家以上;到2017年底,全市农业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15亿元以上,新认定农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30家,全年农业电子商务培训1000人次以上。

    平台建设:组织大户、家庭农场开网店

    大力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和平台。扶持垂直型农业电商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品牌电商企业入驻,鼓励品牌电商建设营销服务门店及物流中心,鼓励品牌电商为农户、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会员式系列服务。

    支持苏宁农村电商计划、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京东“渠道下沉”战略等在我市全面实施;支持有条件的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销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平价优质农资产品下乡;支持在电商平台开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专区。

    加强农业电子商务自营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引导本土电商企业开展农业电子商务,加强农业电商自营平台建设;支持市内涉农商务信息发布平台向在线交易平台转型;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农产品经销商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交流活动,开设网店、特产馆,着力扶持本地优质农产品、民俗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乡村观光旅游产品等上线营销、推介服务。

    组织农业电子商务培训。重点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以农产品网上销售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电子商务“万人培训”和农民用网推广活动,培养一批实践能力较强的农业电商人才。

    网点布局:成立县域农业电商服务中心

    加强县域农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借助社会力量,成立县域农业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或农业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加强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以乡镇农服中心、村综合服务中心、村信息服务站、农村商超、农资店、科技超市、农家书屋等为载体,通过改造升级,加快建设集上网购销、产品集散、培训指导、信息与互联网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和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打通农业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

    加强农业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宽带、物流、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在农村的覆盖面。鼓励各县(市、区)及重点中心镇建设农业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物流园、创业园。支持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建设仓储、冷链、分级包装、智能配货等设施设备,改善农业电子商务发展基础条件。鼓励产地和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市场流通基础设施、质量检测设备、产品流通渠道等更多更好地应用于农业电子商务。

    品牌打造:开展“一村一品一店”行动

    开展“一村一品一店”行动。学习推广宿迁“一村一品一店”经验,加快构建以“一村”发展“一品”、以“一品”做响“一店”、以“一店”致富“一片”的“互联网+农业”新业态,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企业。

    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加大对6个50亿元农业特色产业基地的支持力度,做大做强特色产业。

    加强农业电子商务品牌建设。重点发展扬州鹅、扬州包子、扬州酱菜、宝应有机米、宝应荷藕、宝应湖大闸蟹、高邮双黄蛋、高邮湖大闸蟹、高邮罗氏沼虾、江都花木、江都小菜、仪征茶叶、仪征风鹅等地方特色农产品,提高扬州农产品品牌覆盖率和知晓度。

    推进“互联网+休闲农业”发展。鼓励农家乐、休闲农庄借助第三方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垂直平台开展休闲农业营销业务,促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建设全市休闲农业门户网站、移动手机客户端,鼓励电子商务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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